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应龙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将所持有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 龙”)3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用于贷款事宜。质押期限为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2015年9月23日,本公司持有马应龙股份126,163,313股,占 其总股本的29.27%;本次质押了36,0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8.35%; 累计质押了117,9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27.35%。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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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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