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9月 1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年 9月 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慧球与重庆用友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慧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慧球”)与重庆用友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用友”)签署《关于联合推进重庆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工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重庆慧球与重庆用友在重庆市场展开全面战略合作,双方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重庆市场的招投标项目,联合进行面向重庆市场的推广活动。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如下公告:《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