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南玻 01;10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10南玻 02”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所设定的“10 南玻 0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9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10南玻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并于 2015年 9月 17日、2015 年
9 月 21 日分别发布了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049)。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日内(2015 年 9 月 15 日至
2015年 9 月 21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0南玻 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0南玻 02”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 0 张、回售金额 0 元。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