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符
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500 万元暂时补充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12,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配
套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 1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