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成中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三旧”改
造会计处理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三旧”改造土地公开出让的实际实施情况发生了较大
变化,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讨论,目前“三旧”改造公开出让
地块收入的会计处理不适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通知》中关于搬迁补偿的相关规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三旧”改造会计处理政策
进行变更。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根据实际情况对“三旧”改造会计
处理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三旧”
改造会计处理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会议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