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旧”改造会计处理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三旧”改造会计处理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三旧”改造实际实施情况的变化,对相关会计处理政策 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唐国庆 朱依谆 杨 标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广东甘化:独立董事关于“三旧”改造会计处理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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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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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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