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2,584,48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年 9月 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2年 7月 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48 号),核准公司以向第一大股东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非公开发行 186,603,45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由其持有的东升路市场资产和北联市场资产及相应的预收租金、保证金等款项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2012年 9月 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新增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618,776,181股增至 805,379,631股。
上述公司向开发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86,603,450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该部分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实施了 201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805,379,631轻纺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05,379,631 股增至1,046,993,520 股,开发公司持有的限售股由 186,603,450 股增至242,584,48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开发公司承诺: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发公司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开发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开发公司关于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承诺
2015年 8月 17日,开发公司出具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 8月 18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临 2015-040公告)。
本次于 2015年 9月 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242,584,485股股份适用上述承诺。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轻纺城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承诺;
3、轻纺城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轻纺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42,584,485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年 9月 21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
(单位:股)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42,584,485 23.17 242,584,485 0
合计 242,584,485 23.17 242,584,485 0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42,584,485 -242,584,485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42,584,485 -242,584,485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804,409,035 242,584,485 1,046,993,52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04,409,035 242,584,485 1,046,993,520
股份总额 1,046,993,520 0 1,046,993,520
九、上网公告附件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