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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拟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9-15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
 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
     联信(证)评报字[2015]第A0456号
     评协备案号码:1500074144150321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第二部分         摘要 ........................................................................................... 3
第三部分         正文 ........................................................................................... 6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 6
  二、评估目的 ........................................................................................................... 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3
  四、价值类型 ........................................................................................................... 18
  五、评估基准日 ....................................................................................................... 19
  六、评估依据 ........................................................................................................... 19
  七、评估方法 ........................................................................................................... 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4
  九、评估假设 ........................................................................................................... 27
  十、评估结论 ........................................................................................................... 2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1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2
第四部分       附件
  一、 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收益法评估结果表
  二、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汇总表及明细表(资产基础法)
  三、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复印件)
  四、 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 资产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八、 委托方承诺函
  九、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十、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十一、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三、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
书(复印件)
  十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一) 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的规定,并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
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二)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
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 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
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
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 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职业资质和相关
专业评估经验。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
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六) 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及业务助理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查。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
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未来经营规划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
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九)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
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能成为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也不为有关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责任,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 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
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本评估机构承诺:未经委托方许可
不将评估报告提供给无关单位或个人。
    (十一)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部分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委托方: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通世纪”)
    被评估单位: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天河鸿城”)
    评估目的:宜通世纪拟进行资产重组事宜,需对所涉及的天河鸿城的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评估,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经济行为计算相关资产价值的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对象是天河鸿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天河鸿城
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未在账面列示的
其他无形资产。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和出具报告
    主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
    (一)运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时,天河鸿城全部资产账面值为 30,735.40
万元,评估值为 38,924.48 万元,增幅 26.64%;负债账面值 24,922.50 万元,评估值为 24,922.50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 5,812.90 万元,评估值为 14,001.98 万元,增幅 140.8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运用资产基础法,经过评估测算,天河鸿城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4,001.98 万元。
    (二)运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本次运用收益法,经过评估测算,天河鸿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0,178.82 万元。
    (三)关于评估结果应用
    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为天河鸿城现有单项资产价值简单加总的反映,而收益
法是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企业整体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收益法评估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标的公司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
现,以评价标的公司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相比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
的角度和途径是间接的,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汇集后的综合获利能力
和综合价值。天河鸿城具备相应的有形资产外的同时,也拥有包括管理团队、合作渠道在
内的账外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收益法结果从标的公司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反映了其拥
有的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整体综合获利能力,而账面净资产则未包括上述不
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故增值率较高。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资产重组,评估结论旨在揭示企业的全部的股东权益价值,它
不但要包含账面反映的资产和负债,还应当包含没在账面反映的可确指和不可确指的无形
资产价值,因此,我们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因此,通过清查及评估计算,天河鸿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为 100,178.8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壹佰柒拾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特别事项说明:
    被评估单位存在经营期限的情况,但其在经营期限到期后可继续申请延长其经营期
限,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限:按照评估报告准则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
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以内,才可以使用
本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第三部分        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
                        联信(证)评报字[2015]第 A0456 号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单位拟进行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的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
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一)委托方简介
    名称: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通世纪”)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 14、16 号第三层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童文伟
    注册资金:22,880.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9 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系
统工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其他
通信设备专业修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
络系统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通用和专
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
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
及配套设备批发;通用设备修理;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固定宽带业
务代理服务;移动电信业务代理服务;固定电话业务代理服务;固网代收费代理服务;打
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广告业;涂料零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物电力系统
安装;建筑劳务分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
油、输气、输水管道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架线工程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安装工程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
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 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
制造;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租赁;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无线通信网络系统
性能检测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网络游戏服务;增值电信服务;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天河鸿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安德里北街湖景苑 1 号楼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61.16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批发通讯器材、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该企业于 2011 年 12 月 05 日(核准日期)
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21 日
    经营期限:2011 年 12 月 05 日至 2031 年 12 月 04 日
    2、历史沿革
    1997 年 4 月,胡伟、胡勇签署《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
资人民币 61.16 万元设立天河鸿城。1997 年 4 月 16 日,经北京市中润达审计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书》验证,截至 1997 年 4 月 15 日,天河鸿城收到其股东以货币形式投入的注
册资本人民币 61.16 万元。1997 年 4 月 2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文分局核准天河鸿
城成立并颁发注册号为 110103001116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天河鸿城成立时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胡伟                   42.812                42.812      70.00
    2                     胡勇                   18.348                18.348      30.00
                   合计                           61.16                 61.16      100.00
    2011 年 11 月 1 日,胡伟与万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景控股”)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胡伟将所持天河鸿城 70%股权共 42.81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万景控股,转
让价款为以相当于 182.3 万元人民币的港币;同日,胡勇与万景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约定胡勇将所持天河鸿城 30%股权共 18.34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万景控股,转让价款
为以相当于 78.2 万元人民币的港币。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北京天河鸿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开元深
资评报字[2011]第 67 号)确定的天河鸿城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根据该评估报
告,天河鸿城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288.91 万元。
    2011 年 11 月 1 日,天河鸿城通过第二届第四次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变
更为外商独资公司。
    2011 年 12 月 1 日,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向天河鸿城核发了“东商审[2011]304 号”
《关于并购设立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天河鸿城通过股权并购方式
变更为外资企业。
    2011 年 12 月 5 日,天河鸿城取得了北京人民政府颁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批准号为“商外资京资字[2011]13010 号”。同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变更予以
核准。
    本次变更后天河鸿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万景控股                      61.16                 61.16      100.00
                合计                             61.16                 61.16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筹划天河鸿城在香港上市以及引进新的管理层股东郑小虎而进行的
股权调整。万景控股当时登记的唯一股东为郑小虎,但其持有的万景控股股权存在委托代
持情形。2011 年 8 月 10 日,胡伟、胡勇和郑小虎订立《委托持股协议》,约定胡伟委托郑
小虎代为持有万景控股 46.8797%的股权,胡勇委托郑小虎代为持有万景控股 39.8024%的
股权。
    2012 年 3 月 20 日,天河鸿城通过第三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天河鸿城注册资本
由 61.16 万元增至 2,061.16 万元,增资部分由万景控股以港元现汇缴付,于营业执照变更
前缴付增资部分的 40%,其余两年内缴清。
    2012 年 3 月 30 日,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向天河鸿城核发了“东商审[2012]61 号”
《关于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批复》,同意上述增资事宜。
    2012 年 5 月 11 日,经北京慧智宏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慧智宏景会验字
[2012]02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4 月 27 日,天河鸿城收到万景控股首次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港币 12,320,992.00 元,折合人民币 9,970,393.15 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2 年 5 月 15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变更予以核准,天河鸿城注册资本增至
2,061.16 万元,实收资本增至 1,058.199315 万元。
    2012 年 11 月 23 日,经北京慧智宏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慧智宏景会验字
[2012]08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11 月 19 日,天河鸿城收到万景控股第二
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港币 7,600,000.00 元,折合人民币 6,174,316.00 元,均以货币出
资。2012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变更予以核准,天河鸿城实收资本
增至 1,675.63 万元。
    本次增资后,天河鸿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万景控股                   2,061.16               1,675.63      100.00
                 合计                         2,061.16               1,675.63      100.00
    2015 年 6 月 21 日,万景控股与汇智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万景控股所持
天河鸿城 36.6821%的股权(即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7,560,767.72 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6,146,566.08 元)转让给汇智投资,转让价款 6,146,566.08 元;同日,万景控股与物联投资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万景控股将所持天河鸿城 50%的股权(即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305,800.00 元 、 实缴 出 资 额人 民 币 8,378,154.58 元 ) 转 让给 物 联 投资 , 转 让价 款
8,378,154.58 元。
    2015 年 6 月 21 日,天河鸿城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意天河鸿城变
更为中外合资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向天河鸿城核发了“东商审[2015]122 号”
《关于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5 年 6 月 26 日,天河鸿城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11]13010 号)。
    2015 年 6 月 30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变更予以核准。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河鸿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物联天诚                    1,030.58              837.815458      50.0000
    2             汇智通天                 756.076772               614.656608      36.6821
    3             万景控股                 274.503228               223.158849      13.3179
             合    计                         2,061.16            1,675.630915     100.0000
     3、企业业务简介
     天河鸿城立足于国内通信市场,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技术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和通信网
络服务。自成立以来,天河鸿城坚持“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牢
固把握通信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技术先进的通信网络设备。
基站天线作为移动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移动通信网络的覆盖范
围和服务质量。天河鸿城在售基站天线采用了包括空气带线介质移相器、缝隙耦合激励微
带贴片辐射单元、双反射板复合结构技术在内的多项先进技术,具有优越的互调、辐射、
增益性能,技术优势明显,产品质量稳定,在中国联通进行的基站天线技术测试中连续多
年名列前茅,并已在中国联通的 3G 和 4G 通讯网络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产品销售覆盖
19 个省市。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天河鸿城凭借着领先的产品技术优势、稳定的产品质
量和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市场和客户的充分肯定与认可,与运营商建立起长期良好合作关
系,在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和品牌价值。
    随着信息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通信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通信,传感
技术、RFID 和网络技术的逐步成熟使人与物品、物品与物品之间的通信成为可能。物联网
将用户端从人与人延伸到了物与物,是对互联网的延伸、拓展和补充。天河鸿城结合多年
深耕国内通信网络市场的发展经验、通信业务基础、品牌价值和运营商资源,在物联网发
展浪潮背景下,与全球物联网服务平台领导者 Jasper 战略合作,抢占物联网行业制高点,
延伸通信业务触角,为国内运营商提供物联网平台运营服务,为企业用户提供行业一体化
解决方案,进而构建物联网平台产业生态圈,实现物联网合作伙伴的智慧运营和全产业链
的互利共赢。
    4、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评估基准日时,天河鸿城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物联天诚                 1,030.58              837.815458      50.0000
   2            汇智通天              756.076772               614.656608      36.6821
   3            万景控股              274.503228               223.158849      13.3179
           合    计                      2,061.16            1,675.630915     100.0000
    5、公司财务状况
    天河鸿城近几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7,354,038.06              194,434,489.31            100,023,117.27
           负债总额               249,225,033.04              151,190,733.58             76,334,693.57
            净资产                 58,129,005.02               43,243,755.73             23,688,423.70
     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1,940,961.87               84,917,935.25             90,119,294.32
           利润总额                 17,896,496.64               22,896,375.76             24,448,314.55
            净利润                  14,885,249.29               19,555,332.03             20,719,889.80
      注:以上数据系天河鸿城(母公司)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
意见:无保留意见)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拟收购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股权。
    (四)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各相关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
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宜通世纪拟进行资产重组事宜,需对所涉及的天河鸿城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经济行为计算相关资产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天河鸿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天河鸿城经审计后的全部资
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未在账面列示的其他无形资产。评
估基准日时主要资产及负债概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主要内容
   1     一、流动资产合计     294,747,902.94
   2       货币资金            27,783,244.15   内容为现金及银行存款
   3       应收账款             7,996,434.45   内容为应收天线款
   4       其他应收款          11,695,859.17   内容为借款及对外支付款
   5       存货               208,247,044.01   内容为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6       其他流动资产        39,025,321.16   内容为未确认收入的预收款销项税及所得税
   7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06,135.12
   8       长期股权投资        11,400,000.00   内容为对爱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投资
   9       固定资产              636,920.52    内容为车辆及电子设备
   10      无形资产              366,816.00    内容为其他无形资产——注册商标权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98.60    内容为应收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12    三、资产总计         307,354,038.06
   13    四、流动负债合计     249,225,033.04
   14      应付账款            88,305,220.87   内容主要为应付天线款、控制线款及仪表款等
   15      预收账款           156,663,266.39   内容为预收天线款
   16      应付职工薪酬            38,278.82   内容为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
   17      应交税费             3,054,295.50   内容为未交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18      其他应付款           1,163,971.46   内容为仓储费、物流运费及工程款等
   19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20    六、负债合计         249,225,033.04
   21    七、净资产            58,129,005.02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并经过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 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资产组合的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1、 存货
    天河鸿城的存货为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9,331,656.10 元,内容为
天线、天线配件-马达、路测仪表硬件及其他配件等;发出商品账面价值 198,915,387.91 元,
内容为天线及其配件等。
    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内容为对爱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1)基本概况
    名称:爱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云信息”)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 222 号楼 D-09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宁
    注册资本:114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10 日
    经营期限:200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2)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评估基准日时,爱云信息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140.00           100.00
                          合   计                                     1,140.00           100.00
    (3)公司财务状况
    爱云信息近几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173,822.18           4,106,915.97           4,086,302.26
                 负债总额                7,134,852.12           1,278,459.77                818,301.67
                  净资产                 2,038,970.06           2,828,456.20           3,268,000.59
          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513,207.55            835,420.61           1,390,251.81
                 利润总额                  -825,847.70           -505,920.68            -398,056.87
                  净利润                   -789,486.14           -439,544.39            -334,442.63
    注: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15 年 1-6 月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3、 设备类资产
    本次评估的设备主要存置于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安德里北街湖景苑 1 号楼 B 座 9 层
天河鸿城办公场所内,主要包括:
    (1) 德国奥迪汽车、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等运输设备;
    (2) 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
    4、 无形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河鸿城与万景控股签订《品牌(商标)转让协议》,约定万景控股
将下列商标转让给天河鸿城,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商品
   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分类号
    1                            4772155           2008.06.07-2018.06.06           第9类           受让取得
    2                            4772154           2009.02.28-2019.02.27          第 42 类         受让取得
    3                            4772156           2009.03.21-2019.03.20           第9类           受让取得
    4                            4772153           2009.08.21-2019.08.20          第 42 类         受让取得
    注:上述 4 项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P-WAVE HOLDINGS,LLC 已与万景控股订立商标转让协议,将上
述商标转让予万景控股。双方已根据国家商标局转让商标申请文件目录递交了全部资料,并已取得国家
商标局核发的《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三) 企业申报的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天河鸿城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注册商标权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注册商标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河鸿城拥有账面未记录的注册商标权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商品/服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
                                                                                              务类别
     1                                 12410885              2014.09.21-2024.09.20            第9类
     2                                 12410900              2014.09.21-2024.09.20            第9类
     3                                 12410970              2014.09.21-2024.09.20            第9类
     4                                 12411019              2014.09.21-2024.09.20            第9类
     5                                 12411095              2014.09.21-2024.09.20            第9类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河鸿城账面未记录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权利取得     权利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权属人
                                                             方式       范围
                                             软著登字第                 全部
     1     基站天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12SR128644    天河鸿城
                                             0496680 号                 权利
           3G/4G 移动通信网络三频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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