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函
鉴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市公司”)拟实施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组项
目”),本人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函》之签章页)
董事:
童文伟 钟飞鹏 史亚洲
吴伟生 唐 军 刘 昱
王卫东 余应敏 胡瑞敏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函》之签章页)
监事:
雷 鸣 江敏健 曹 燕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函》之签章页)
高级管理人员:
史亚洲 吴伟生 黄晓宣
李志鹏 黄革珍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