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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9-15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
    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通世纪”)拟向特定对象樟
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汇智通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和万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天河
鸿城”)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就宜通世纪与交易对
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以下称“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
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宜通世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
施,宜通世纪知晓的相关敏感信息仅限于公司董事长童文伟、副董事长钟飞鹏、
董事会秘书吴伟生;交易对方知晓的相关敏感信息仅限于董事长胡伟、总经理肖
力、副总经理胡勇及王宁、董事郑小虎、财务总监胡季玲、爱云信息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子宸及钟秀清。
    二、2015 年 5 月 24 日,宜通世纪与天河鸿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订了《保
密协议》,天河鸿城保证宜通世纪已向或将向天河鸿城提供的保密信息,天河鸿
城及其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天河鸿城需向其内部参与本项目并有
必要了解保密信息的人员明确告知接受保密信息的人员该等信息的保密性质以
及该等信息仅用于本项目目的;天河鸿城不得以不作为的方式,使与本项目无关
的人员知晓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信息。天河鸿城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三、为防止正在筹划的本次交易信息泄露,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就重大
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公告编号:
2015-050)。因重大事项仍处于筹划过程,公司就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告编号:2015-051)。2015
年 7 月 1 日,公司确认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编号:2015-052)。
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
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停牌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宜通世纪聘
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
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保证除向其直接或间接参与本
项目执行的合伙人员、专业人员以及宜通世纪为本项目所聘请的其他专业人士
(统称“项目有关人员”)使用保密资料,未经宜通世纪授权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保密资料和项目的执行情况,保密资料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项目,不得用于任何
其他目的。
    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
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
务。
    五、在宜通世纪召开的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
于宜通世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宜通世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六、在宜通世纪召开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前,宜通世纪、天河鸿城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为本次重组服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严格遵
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宜通世纪及交易对方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相关人
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
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字页)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
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字页)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5 年 9 月 1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
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字页)
                               樟树市汇智通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5 年 9 月 1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
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字页)
                                                 万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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