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 2015年9月 1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形式表决,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新建与续建项目需垫付前期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等各种款项,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
为确保各项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向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人民币 5亿元(伍亿元整)。其中人民币 3亿元(叁亿元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需求;2亿元(贰亿元整)用于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该贷款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