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筹划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5日起停牌。 2015年9月10日,公司接浙能集团函告,获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仍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鉴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1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该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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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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