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5年 9月 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2),由于公告内容已引起一些误解,现补充说明如下: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的通知,据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的股东会决议,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退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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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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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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