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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7-03-1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由8156.29万元调整为16993.43万元人民币;
    2、停止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
    3、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余额1819.03万元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概述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04]52号文核准,于2004年5月17日向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发行配售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5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75,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825万元,上网发行费用96.25万元后,实际募集到帐资金26578.75万元。计划投资项目为:投资15,298.00万元建设青云水厂三期工程20万立方米/日供水项目,投资8,156.29万元建设牛行水厂一期工程10万立方米/日供水项目和投资2,165.90万元建设下正街水厂技术改造项目。
    但是由于有些情况发生了变化,导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超出了原来的计划投入;而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由于下正街水厂的停产检修而停止。
    二、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3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议案》,拟对牛行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调整。
    牛行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原立项时的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为拟投入8156.29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清水管线及征地等费用),但是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二次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一)、在设计院对该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时,考虑到牛行水厂的后期建设需要和本工程地基处理的变更等原因,本工程增设了牛行水厂二期工程的部分项目,其中预备二期增加设备及二期预埋浑水管1332万元;工程预备费增加550万元等,这样导致初步设计时的投资估算就由8156.29万元调整为拟投入12359.3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清水管线及征地等费用),比可研报告的概算增加了投资额4203.01万元人民币。
    (二)、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又对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本次调整后概算投资为16993.43万元(不包括清水管线及征地等费用)。设计院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具体变更依据和理由说明如下:
    1.土建工程投资增加了3014.10万元,主要原因:
    1) 土建部分由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时期为2003年,而施工期为2005年,故市场价格差价调整较大。 
    2) 施工图与初设图纸有部分变更,部分构筑物工程量增加。
    3) 附属建筑增加装修项目。
    4) 施工期由于地下水位偏高,造成基础处理费用增加以及受周围环境和区域规划影响,施工方案作相应调整,如部分构筑物回填土改为回填砂等。
    2.设备安装部分增加1494.05万元,主要原因:
    1) 初设中的设备当时基本采用国内设备,在建设中由于考虑到水厂今后投产运行稳定及安全性的需要,部分改用了进口设备,因此价格提升。
    2) 国产设备及材料按施工阶段实际采购价及招标价调整,有增亦有减。
    3) 浑水管线长度增加(主要是牛行水厂二期浑水管预埋)。
    3.其他费用及工程预备费相应增加125.98万元
    基于上述各项费用调整,工程总投资又增加4634.13万元。
    这样经过二次调整后,最后牛行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就由可研报告中的8156.29万元调整为拟投入16993.43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清水管线及征地等费用),比可研报告的概算增加了投资额8837.14万元人民币,增长比例为108.35%。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16993.43万元人民币投资额是概算调整后的数字,目前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已于2005年9月28日竣工投产送水,合同总价款为139,339,628.30元,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竣工决算,决算后实际的投资额大约为1.4亿元左右。而且牛行水厂工程的整个招投标过程是在南昌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及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监察部及南昌水业集团纪委、洪城水业监事会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的,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规合法。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由年度监理先进企业江西恒实监理公司对此项工程进行了全程认真负责的监理。
    三、关于停止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3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议案》,拟停止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
    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165.90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346.87万元人民币,尚余募集资金1819.03万元人民币。由于公司下正街水厂是南昌市最早的水厂,距今已有七十年的历史(于1937年由英国人设计施工),部分设备老化。加上下正街水厂的取水头部由于受到抚河排放污水污染,对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整合资源,充分有效地发挥新近投产的南昌市青云水厂三期工程20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能力,向广大市民提供质量更好的饮用水,公司经过充分研究决定并已于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对下正街水厂进行停产检修。
    下正街水厂停产检修后已于2006年11月份进行了供水,但由于受到原水环境影响,公司还需要继续停产由市政府对水源进行改造。因此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我们拟停止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作为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下正街水厂如果今后还需要对其进行技术改造的所有投资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关于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3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议案》,拟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余额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
    由于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作为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停止,因此该项目尚余的1819.03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我们拟将其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
    如前所述,由于牛行水厂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经过二次概算调整后,其投资估算由可研报告和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的8156.29万元调整为拟投入16993.43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清水管线及征地等费用),比可研报告的概算增加了投资额8837.14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募集资金投入9975.32万元(即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的8156.29万元以及因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停止而尚余的1819.03万元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数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五、关于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额度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公司独立董事史忠良先生、张培良先生、王全金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是有依据和理由的,是考虑到了牛行水厂的后期建设需要和本工程地基处理的变更等原因的;由于下正街水厂还需要继续停产由市政府对水源进行改造,因此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停止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作为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并将该项目停止后尚余的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也是可行的;公司独立董事陈贤德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要进行充分论证,对已完工程严格审计,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整额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度调整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洪城水业调整有关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及转移使用等情况属实且符合洪城水业正常发展的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告披露内容准确、完整。
    八、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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