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3月8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6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营决策,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2006年年度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投资,未发生变更事项。
(四)关于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开、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名额由三名监事组成,其候选人名单为刘建华、万锋、黄辉,其中黄辉为职工代表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转移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是有依据和理由的,是考虑到了牛行水厂的后期建设需要和本工程地基处理的变更等原因的;由于下正街水厂还需要继续停产由市政府对水源进行改造,因此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停止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项目作为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并将该项目停止后尚余的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也是可行的。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议案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建华,男,汉族,生于1957年12月,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7.9---1992.10任南昌县莲塘镇中学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1992.11---1994.5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办公室秘书;1994.5---1998.4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1998.4---2001.3任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2001年至今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2、万锋,男,汉族,生于1963年10月,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共党员。1993---1999年任南昌市煤气公司城北营业处副主任;1999---2000年任南昌市煤气公司加压站站长;2000---2006年任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黄辉,男,1973年1月5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机电一体化系,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南昌自来水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1年至今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水厂副厂长;2004年至今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