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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9-0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5
年9月7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
充质押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黄翊、
张春辉回避表决。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
实际控制人同意翊辉投资以不超过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40%进行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即不超过 16,556,291 股。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剧烈,翊辉投资与东吴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还需补充质押股票。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同意翊辉投资增加可进行股票质
押回购交易的股份比例,由之前批准的不超过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40%提高到 50%,即可抵押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0,695,364 股,此次增加的可抵押
额度仅用于东吴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得用作它途。
    2、审议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高效合理利用银行的信贷服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将以坐落于海
淀区学清路 38 号(B 座)19 层 2101 至 2103、2105 至 2112(房屋所有权证号: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07325 号)设定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本次抵押房屋建筑面积为 1,762.80 平方米,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
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抵押期限 1 年。此笔授信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履约合
同及日常经营支出。本次授信金额在本年度信贷计划额度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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