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通知,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 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6月29日;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1%)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 1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开发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74,607,6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78%;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4,32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87%。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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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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