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二00七年度第一次会议于二00七年三月二日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公司监事会二00六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二00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二00六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
其中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00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
1、公司二00六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00六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GF字第020003号"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二00六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00六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00六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