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 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5年 8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正和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全票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种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〇一五年
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关于制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五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