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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9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编号临 2015-05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科”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实业”)拟将其持有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仁锐”)75%的股权以不低于在相关国资部门的评估备案值公开挂牌转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中国高科全资子公司高科实业持有深圳仁锐 75%的股权,系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深圳仁锐主要从事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内的传统仓储服务、物流运输及代理报关业务等。由于其业务发展已不符合中国高科未来发展战略,且深圳仁锐处于业务发展受限、盈利水平不高、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的状态。综合多方因素考虑,中国高科拟将持有深圳仁锐的 75%的股权以不低于在相关国资部门的评估备案值公开挂牌转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
    本次拟转让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人民币 26,083,262.84万元,截止到 2015年 6月
    30 日,深圳仁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95,187,582.94 元,与公司持有股权比例相对
    应的净资产价格为人民币 71,390,687.21 元。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
    审计值及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权溢价,最终转让价格将以不低于相关国资部门评估备案值的公开转让成交价格为准,因此本次拟转让股权预计产生的收益尚不能确定。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编号临 2015-052 
深圳仁锐另一股东博兰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同意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对此次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标的为深圳仁锐75%的股权。
    (一)交易标的公司的概况 
    名    称: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宝生 
注册资本:3000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简单加工;单项房地产开发(福田保税区 B105-86);物业管理等。
    (二)深圳仁锐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14年度及 201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拟转让标的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拟转让定价以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审计值及评估值为基础,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资部门的审批程序,最终转让价格将以不低于相关国资部门评估备案值的公开转让成交价格为准。
    深圳仁锐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经审计合并数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5年 6月 30日 
总资产 97,274,985.20 97,489,566.57 
    净资产 94,124,813.72 95,187,582.94 
    营业收入 17,496,001.37 7,563,602.54 
    净利润 1,501,933.92 1,062,769.22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编号临 2015-052
    三、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此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现阶段的战略目标,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同时,上市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此次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仁锐 201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8月 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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