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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 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8名。董事成冠俊因另有公务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钱丽萍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青林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议并通过了:
一、关于 2015年半年度报告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5年 8月 11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公告》,本公司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贸无锡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通金属”)向山西省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明迈特”采购铬矿和铬铁的业务发生对方逾期未履行合同的情况。截止至 2015年 6月 30日,物贸无锡分公司向山西明迈特支付的预付货款金额为人民币 6,419.58万元、
乾通金属向山西明迈特支付的预付货款金额为人民币 11,000万元。
山西明迈特已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逾期合同的函》,承诺在 2015年底前履行部分合同。根据谨慎性原则,在 2015 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对上述预付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60%,涉及金额为 10451.75 万元,其中:无锡分公司计提减
值准备 3,851.75万元、乾通金属计提减值准备 6,600万元。
公司将对合同事项执行情况持续跟踪,落实合同履约,最大限度减少预付货款的损失。
同意 9名,反对 0名,弃权 0名。
二、关于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9名,反对 0名,弃权 0名。
三、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成冠俊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推选,提名肖志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同意 9名,反对 0名,弃权 0名。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总经理成冠俊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董事长秦青林先生
提名,聘任肖志杰担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 9名,反对 0名,弃权 0名。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秦青林先生提名,聘任财务总监许伟担任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陆晨、郭永清、刘凤元对上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 9名,反对 0名,弃权 0名。
六、关于对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关于对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
同意 9名,反对 0名,弃权 0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月 29日
附:肖志杰简历
肖志杰,男,1963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生,高级
经济师。2015年 8月 27日起任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上海百
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
记、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