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A 楼 1906 会议室现场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经勇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发布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
告摘要详见发布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
华科技 2015-037 号《东华科技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规范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行为。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发布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 2015-038 号《东华科技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