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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补选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补充选举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李小平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该议案应提交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选李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补选李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
届董事会相同。
    李朝东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该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1.同意董事会提名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
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
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并具有履
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
    2.同意董事会提名李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李朝东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性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
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补选程序规
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附:李小平先生、李朝东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李小平先生、李朝东先生简历
李小平先生:195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
院特殊津贴。历任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所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获全国优秀
项目经理、全国化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卓越领导者、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家等称号。李小平先生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推
荐,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朝东先生:194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工系教
师、安徽省化工厅规划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石化局副局长、安徽省
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于 2011 年退休;曾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优
秀咨询成果一等奖,著有《安徽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研究报告》等论
文。李朝东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朝东先生于 2015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证书编号: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506314145)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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