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烯碳新材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家庆 戴子凡
电话 024-22903598 024-22903598
传真 024-22921377 024-22921377
电子信箱 xtxc@ene-carbon.com xtxc@ene-carbo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91,431,048.74 693,792,266.63 693,792,266.63 -1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418,282.70 13,614,934.16 13,614,934.16 -1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1,697,304.75 15,767,652.89 -2,152,718.73 1,372.4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2,964,298.73 -15,221,648.62 -15,221,648.62 1,102.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1% 0.80% 0.80% 0.0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561,155,577.10 3,309,974,281.78 3,627,539,064.35 -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37,617,010.26 1,700,714,814.65 1,398,070,727.56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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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1,81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的普通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6% 130,039,267 质押 98,726,400
叶国泰 境内自然人 0.82% 9,431,967
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5,601,960 冻结 5,601,960
虞苏萱 境内自然人 0.44% 5,100,800
上海展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34% 3,940,000
(有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 其他 0.32% 3,661,006
券投资基金
上海旌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26% 3,000,000
(有限合伙)
李建雄 境内自然人 0.23% 2,676,200
黄峰 境内自然人 0.19% 2,216,900
姚建平 境内自然人 0.19% 2,212,700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00000 股,股东叶国泰通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9375067 股,股东虞苏萱
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5100800 股,股东李建雄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676200 股,股东黄峰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216900 股,股东姚建平通过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212700 股。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是: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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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
公司在石墨烯领域的发展定位是“石墨烯产业化平台”公司,即通过“产业服务平台+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成为石墨烯
产业化的枢纽型服务平台公司,站在产业制高点,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公司的使命就是“以科技服务方式把石墨烯产业培育
起来”。
石墨烯产业目前处于产业周期的早期阶段,业内的企业、技术、产品尚处于发育阶段,需要产业领头者肩扛培育产业
的使命,对产业组织、规划,对全产业链投资布局,托举产业从技术期进入百花齐放的产品期。未来1-2年,石墨烯产业应
用产品相对明朗,公司将着重圈定产业化前景明确的石墨烯产品,并砸向重金,把握住石墨烯明星级应用产品。在国家新材
料战略指引下,在世界公认最优新材料石墨烯技术应用大爆发的浪潮中,公司将执掌先机,开创烯碳产业新局面。
(1)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在整个行业需求及价格低迷的情况下,公司在确保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多开采优质
矿石、生产高纯镁砂等,以提高效益为原则,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总体销量,实现利润总量最大化,并重点扩大优质客
户群,与各大钢厂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报告期内,海城三岩实现营业收入9,321万元,净利润1,099万元。
(2)奥宇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同甘共苦,采取一
切措施组织生产经营,努力扩宽销售网络,取得较好成果。报告期内,奥宇集团和奥宇深加工共计完成销售收入9,328万元,
实现净利润3,087万元。
(3)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提升产品品质,加快销售进度,盘活存量资产。报告期内,置业公司的银河
丽湾项目实现销售907万元,净利润1,185万元,其中,2015年上半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规益为5,668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为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