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济源市承留镇财政所根据 《承留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承政[2015]27号)拨付的地方 税收返还资金1,863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上述补助资金目前已全部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笔补助资金 将计入公司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事项的 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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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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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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