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
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人民币3,000万
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37天”,理财
产品期限:37天,预期年化利率3.90%;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和交通银行签订了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人民币
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34天”,
理财产品期限:34天,预期年化利率3.90%。(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5年7月
17日和2015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和2015-096)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上述2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58,564.38元。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