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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凸匹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8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前仍有若干问题尚未完成:
    ?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前十大股东回复的关于上交所问询函内所涉问题的回函; 
上述问题将尽快落实,并作及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本公司”)于 2015年 8月 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0612号问询函,公司已于 2015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5-077)、《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5-078),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目前进展如下:
    关于上述《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若干未完成的问题,截至公告披露日,已部分完成,详见以下说明:
    一、2015年 7月 11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部分董监高计
    划增持公司股份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及其关联公司计划近期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1000万股份;8月 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及其控股公司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塞威”)已于 2015年 6月 26日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请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鲜言补充披露未在《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披露实际控制人已增持公司股份相关
 事实的原因;及在 2015年 7月 11日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及其关联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详细情况。
    答:目前公司已取得由齐鲁证券盖章确认的增持股份的系统交割单明细,经核实,截至 2015年 7月 11日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及其关联公司通过神龙 83号-31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神龙 83号-3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9,60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
    实际控制人鲜言先生声明: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他及他的控股公司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塞威”)已完成了关于增持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0万股份的增持计划,此次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01,991股,已包含他及柯塞威在 2015年 6月 26日至 7月 11日期间通过神龙 83号-3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神龙 83号-3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 9,60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
    二、2015年 7月 11日,你公司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及其关联公司计划近
    期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1000万股股份。请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截至 8月 2日,关于上述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答:目前公司已取得由齐鲁证券盖章确认的增持股份的系统交割单明细,经核实,截至 2015年 8月 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通过神龙 83号-31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2015年 6月 26日增持公司股份 1,461,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
    2、2015年 6月 29日增持公司股份 6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3、2015年 6月 30日增持公司股份 2,0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
    4、2015年 7月 1日增持公司股份 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5、2015年 7月 2日增持公司股份 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6、2015年 7月 31日增持公司股份 400,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三、你公司 2015年中报显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神龙 83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西藏信托有限公司-鸿禧成长 1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七十九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川信托
 有限公司-宏赢 13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智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 1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万信-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号进入公司前十大股东,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控股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柯塞威是否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上述信托计划。如有,请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或者柯塞威等主体说明在相关信托计划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请你公司发函问询并披露上述股东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司已对上述前十大股东发函问询函内所涉的相关问题,将待对方正式书面回函后,尽快进行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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