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本公司以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2月12日,本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换股与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具有申报现金选择权资格的兰州铝业股东于2007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5日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申报,现将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统计结果,中国铝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共计0股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的有效申报。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6日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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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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