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5 年上半年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1、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现象。 2、公司十分重视对外担保的控制,报告期内未对外单位提供担保,只对子 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符合规定的担保有专门的审批流程,并有专人对担保事项 进行实时跟踪。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均处于受控状态,公司担 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潭素、邹传录、郭朝辉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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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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