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智德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与相关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北京
智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暨出资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2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与北京智德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智德盛投资”)及相关方共同投资设立
并购基金管理公司,并就设立并购基金的相关事项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
上述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2015 年 4 月 23 日 B29 版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2),前述并购基金管理公司-北京智汇通盛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完
毕。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2015 年 5 月 24 日 B68 版和“巨潮资讯网”。
于 8 月 26 日公司与智德盛投资就设立并购基金的相关事项签署了《合
作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并购基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
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由 1 亿元人民币变更为不超过 2 亿元人
民币,所占规模变更为不超过 20%。智德盛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由 3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所占规模变更为不超过 6%。基
金注册地由北京变更为贵阳。除前述变更事项外,《合作意向协议》其他内
容不变。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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