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作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 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公司没有出现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中的有关规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 甘启义 查松 张春霞 李双海 二 0 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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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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