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攀渝钛业”)近日接到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函告,2006年12月29日长城公司与深圳长城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控股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将其持有的攀渝钛业全部股份转让给国盛控股公司。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长城公司将其持有的攀渝钛业43,904,744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全部转让给国盛控股公司,占总股本的23.45%。具体变动情况见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长城公司 43,904,744 23.45% -43,904,744 -23.45% 0 0.00%
国盛控股公
0 0.00% +43,904,744 +23.45% 43,904,744 23.45%
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公司将不再持有攀渝钛业股份,国盛控股公司持有攀渝钛业股份43,904,744股,占总股本的23.45%。
二、提示性说明
此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深圳长城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转让实为同一控制人之间的转让,并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各种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公司特做出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并将长城公司签署的《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国盛控股公司签署的《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