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太原
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刚玉”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太原刚玉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5 号)核准,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24,468,085 股新股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9.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9,999,999 元,主承销
商直接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 1,350.00 万元后,转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金
额为 216,499,99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到账,并经山东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 000064 号《验资报告》
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第 000227
号),截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178.51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178.51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 12 月 10 至 12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项 目 合计
月 31 日 21 日
MIOT 信息化系统
0.90 3.53 4.43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4.60 493.82 588.42
微特电机产业化建
56.05 529.61 585.66
设项目
合 计 151.55 1,026.96 1,178.51
三、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78.51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太原刚玉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太原刚玉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山东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同
意太原刚玉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