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年8月 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年 8月 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俊海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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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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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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