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分
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川女士
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行为。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
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