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有重大投资事项正在谈判中,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停牌。公司最迟于2007年3月6日公告该重大投资事项,并于公告当日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临时停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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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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