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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3-07-01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将持有的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9%的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的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人回避事宜:在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并不参与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调整、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并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促进作用。本次关联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转让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将公司持有的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9%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3,821,546元。
    由于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涉及关联关系的吕勇明董事长、蒋禹照副董事长、蔡建民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并不参与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晁钢令先生、马贤明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对该关联交易均投了赞成票。
    二、关联方介绍
    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国家股148,108,79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35.05%。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子公司。
    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8日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五仟万元,法定代表人殷卓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655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购并,企业资产托管,投资项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及其以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产权经纪,国内贸易(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上海服饰中心占51%+的股权,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占49%的股权。上海服饰中心为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9%股权;
    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溧阳路69号,法定代表人曹晓鹰,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家电维修及安装;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计算机及软件;商业信息咨询服务。我公司持有19%股权,华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1%股权。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02〗第3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2年10月31日,华联家电公司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22,348,227.57元,并经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沪评审(2002)946号确认通知确认,该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2,348,227.57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转让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9%股权
    1、合同签署方: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3年5月
    3、交易标的: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9%的股权;
    4、交易价格:人民币3,821,546元;
    5、交易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结算,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全部股权转让金。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须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华联家电在家用电器零售连锁经营的发展虽有一定份额,但家电市场是一个资金投入大、利润薄、风险大的市场,为了分散公司投资风险,同时有利于华联家电股权的多元化和经营风险的化解,公司拟将持有的华联家电的19%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这样可有利于调整、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并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促进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晁钢令先生、马贤明先生在董事会上表决同意该议案,认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转让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9%股权》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买卖基本以评估价为交易价是公允的,未有损害上市公司的行为,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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