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赵马克以
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胡斌、王晓东、胡戎、侯红亮、邹明春、张兆国、李定安以电话会
议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
向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
生之日起18个月。香港力源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向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
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73)
公司董事胡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
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
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130万美元+800万港币的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侯红亮先生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一年。鼎芯亚太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贷款。
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73)
公司董事侯红亮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
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5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及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74)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