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
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8 月 24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
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源”)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为公司全
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香港力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向民
生银行香港分行申请 10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
发生之日起 18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单笔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 10%,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胡戎先生及其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本议
案的表决。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提供担保情况概
述
被担保人鼎芯亚太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拟为公司
孙公司鼎芯亚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 130 万美元+800 万港币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侯红亮先生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力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30日
住所:香港荃湾时贸广场7楼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胡戎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的开发与
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6月(未经审计) 201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1,595,967.37 323,484,486.84
营业利润 16,804,660.90 25,437,660.45
净利润 14,031,891.81 21,225,194.46
项目 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4年12月31日(经审
计)
资产总额 142,399,727.08 135,345,965.47
负债总额 72,068,157.71 78,948,223.34
净资产 70,331,569.37 56,397,742.13
资产负债率 50.61% 58.33%
截至本公告日,香港力源除前次向本公司对其担保提供反担保以外(反担保
金额为1500万美元,于2015年9月10日到期),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等事项。
(二)鼎芯亚太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18日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1号大新行9楼C室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侯红亮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的开发与
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鼎芯无限100%股权,鼎芯
无限持有鼎芯亚太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916,075.77 312,638,795.80
营业利润 14,145,524.74 24,808,066.89
净利润 11,771,318.02 20,693,078.08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
资产总额 100,018,335.02 99,152,351.69
负债总额 48,011,071.64 58,851,351.33
净资产 52,007,263.38 40,300,896.36
资产负债率 48.00% 59.35%
截至本公告日,鼎芯亚太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香港力源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香港力源向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 万美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金额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8 个月。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香港力源已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二)鼎芯无限与鼎芯亚太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侯红亮先生提供个人保证
2、担保金额:为鼎芯亚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30 万美元+800
万港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与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
已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作为公司设在香港的采购及销售窗口,目前处于快
速发展阶段,为支持该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要,公司为香港力源向民生银行香港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且香港力源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有很好
的资信状况,能按时偿还债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香港力源向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其次,香港力源也采取了相
应的反担保措施,以存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有效控制了本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为本公司全资子鼎芯无限的全资子公司,是鼎芯无
限设在香港的采购及销售窗口,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支持鼎芯亚太经营对
资金的需要,鼎芯无限决定为鼎芯亚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且鼎芯亚太经营状况良好,有很好的资信状况,能按时偿还债务,公司董事
会认为对鼎芯亚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较
为安全的;其次,鼎芯亚太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以存货作为反担保抵押
物,有效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香港力源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香港力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能按时偿还债务,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次,香港力源
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以存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有效控制了本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到目前为止,香港力源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的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鼎芯亚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能按时偿还债务,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次,鼎芯亚太
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以存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有效控制了本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到目前为止,鼎芯亚太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鼎芯无限的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孙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的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为公
司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500 万美元(其中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1500 万美元),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1,165.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约 1.84%。不存在逾期担
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