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深宝A: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5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
 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777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深宝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8 家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977,06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7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100,474.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7,708,332.31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392,141.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77 号《验资报
 告》。2011 年 7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201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调整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用状态日期
 1     收购深宝华城 48.33%的股权项目                 6,510.05    2011 年 07 月 31 日
 2     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                         27,000.00    2015 年 09 月 30 日
 3     精品茶高端品牌投资开发项目                   15,500.00    2016 年 04 月 30 日
     4     合资成立浙江深宝华发茶叶有限公司项目                    3,000.00    2012 年 12 月 31 日
     5     茶及天然植物研发中心项目                                5,229.1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7,239.22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49,521,886.2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0,549,420.99 元(包含利
     息),各项目均按原定投资进度正常进行,其中项目 1(收购深宝华城
     48.33%的股权项目)、项目 4 合资成立浙江深宝华发茶叶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 5(茶及天然植物研发中心项目)均已完成全部投资;项目 2(茶产
     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已按进度完成投资 63.41%,项目 3(精品茶高端品
     牌投资开发项目)已按进度完成投资 83.28%。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项目 2(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及项目 3
     (精品茶高端品牌投资开发项目)已基本完成投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公司决定不再对以上两个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投资。上述两个募投
     项目共计投入资金 32,418.01 万元;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已支付上述两项目尾款共 71.87 万元。合计节余 11,620.79 万
     元(包含利息)。项目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至 2015 年 8
                                                截至 2015 年 6    后续支   月 10 日实际     募投项目节
序                     募投项目承   调整后的
         项目名称                                 月 30 日        付尾款   投入金额占       余金额(包
号                     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金额     调整后投入         含利息)
                                                                           金额的比例
         茶产业链综
1                       27,000.00   27,000.00         17,952.20    67.21        66.74%         9,843.59
         合投资项目
         精品茶高端
2        品牌投资开             -   15,500.00         14,465.81     4.66        93.36%         1,777.20
           发项目
         合 计          27,000.00   42,500.00         32,418.01    71.87        76.45%         11,620.79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对生产工艺进行了综合改进及优
化升级,并在募投项目投资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及
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
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因此募集资金产生部分
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截至2015年8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1,620.79万元(包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10,010.12万元,利息1,610.67万元。本次董事会后新产生的利息也将转
为永久性流动资金。
    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2011年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
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
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公司的稳步发展,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
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
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有效地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
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