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因筹划重
大事项申请停牌;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的公告》,开始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至今。
2015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威海华东数
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
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拟向久泰
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标的”)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收
购标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
与否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第
五条规定,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
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