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5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众和股份”)2014年度财务
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于2015年4月28日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审字E-011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
下简称“2014年度审计报告”)。现对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
影响已经消除进行说明: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公司 2014 年对重庆某公司销售纺织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 7,267.00 万元
(不含税),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5.77%,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笔销售尚余应
收账款人民币 8,502.39 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12.73%。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行了
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仍未能进一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该交易的真实性。
二、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说明
审计报告出具后,公司对重庆某公司的应收账款人民币8,502.39万元已陆续全
额收回,且已向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取得重庆某公司关于该笔交易合
同签订情况、货物签收情况及回款情况的说明函,该笔交易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
至此,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因素已经消除。会计
师事务所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闽华兴所(2015)专审字E-005号]。
特此说明。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