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6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
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2015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下
午15:00—2015年8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楼 6 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1、关于设立并投资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2、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叶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选举王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增补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①选举别力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设立并投资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上述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述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对议案 1 的审议,股东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2、对议案 2、3 的审议,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和联系方式
1、登记时间:
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唐家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第六层东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0
联系人:付小芳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电子邮箱:fuxiaofang@chinalihe.com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2”。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8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力合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对应申报价格
议 案 (元)
议案1 关于设立并投资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一项 选举叶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
第二项 选举王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议案3 关于增补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一项 选举别力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1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①议案1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②议案2、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叶宁投(X1)票 (X1)股
议案2
对候选人王利民投(X2)票 (X2)股
合 计 不超过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持股数×2)
议案3 对候选人别力子投(Y1)票 (Y1)股
合 计 不超过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持股数×1)
具体说明如下:
议案 2《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有表决权的
每一股份拥有 2 票选举票数,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董事候选人中,得票前两名且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候选人当选。
议案3《关于增补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有表决权的
每一股份拥有1票选举票数,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监事候选人中,得票第一名且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候选人当选。
若董事或监事本次股东大会未聘满,则另行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直至全部聘满。
(4)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应当先在深圳证券交
易 所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 )、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
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
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附: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8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或填入相应票数):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设立并投资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第一项 选举叶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二项 选举王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3 关于增补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第一项 选举别力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