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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日期:2015-08-2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圣莱达
股票代码:0024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ROOM 2702 27/F OMEGA PLAZA 32 DUNDAS STREET MONGKOK KL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298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
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爱普尔   指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圣莱达   指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指      林志强先生、叶激艇先生、杨宁恩先生
                                 爱普尔向受让方林志强先生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 4.875%的股份;向受让方叶激艇先生转让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的上市公司 1.375%的股份;向受让方杨宁恩
                                 先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125%的股份
                                 爱普尔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与林志强先生、叶激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艇先生、杨宁恩先生分别签订的《关于宁波圣莱
                                 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APPLE (H.K.) ELECTRICAL LIMITED
法律地位                     BODY CORPORATE
注册地址                     ROOM 2702 27/F OMEGA PLAZA 32 DUNDAS
                             STREET MONGKOK KL
登记证号码                   34143068-000-12-14-5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15 日
届满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AGENT    OF    HOUSEHOLD      ELECTRICAL
业务性质                     APPLIANCES TDG INV’T & DEVELOP
股东                         圣利达(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298 号
通讯方式                     0574-875229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有关情况:
       爱普尔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在公司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所任职务
杨宁恩 男      330205195112150612 中国 浙江宁波           无               董事
金根香 女      330205195210150624 中国 浙江宁波           无               董事
杨青     女    330204198512151048 中国 浙江宁波           无               董事
    爱普尔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杨宁恩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董事
           宁波爱普尔温控器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宁波爱浦尔电器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宁波圣莱达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宁波圣利达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圣利达(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爱普尔董事杨宁恩先生根据自身财务安排以及未来转型需
要而作出的转让爱普尔所持有的圣莱达股份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爱普尔拟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9.375%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爱普尔将不持有圣莱达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上市公司的名称: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160,000,000 股
    4、本次权益变动前,爱普尔持有圣莱达股票 15,000,000 股,占截至 2015
       年 8 月 19 日圣莱达总股本的 9.375%。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2015 年 8 月 19 日,爱普尔与林志强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出让其持有的
圣莱达 4.875%的股份,即 7,800,000 股;爱普尔与叶激艇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出让其持有的圣莱达 1.375%的股份;爱普尔与杨宁恩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出让其持有的圣莱达 3.125%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爱普尔将不持有圣莱达
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超过 5%。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ROOM 2702 27/F OMEGA PLAZA 32 DUNDAS STREET
               MONGKOK KL
    受让方:林志强 先生
    身份证号:350524197403200016
     2、基本内容
    爱普尔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与林志强先生签署了《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向林志强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圣莱达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7,800,000 股,占圣莱达总股本的 4.875%。
    3、标的股份的转让
    (1)标的股份
    爱普尔同意将其持有的圣莱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800,000 股以及由此所
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林志强先生。
    (2)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a) 林志强先生同意就标的股份向爱普尔支付人民币 238,914,000 元的转让
       价款。
    (b) 转让价款的支付:
          i.    林志强先生应当不晚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
                全额电汇至共管账户,监管银行或林志强先生将就监管资金入账
                事宜书面通知爱普尔和林志强先生;
         ii.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登记前,爱普尔指示监管银行将爱普尔就
                本次权益变动所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从共管账户划转至相关税
                务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缴纳预提所得税,该等缴纳预提所得税
                视为林志强先生已经支付给爱普尔的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iii.    爱普尔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目标权益转让给林志强先生的相
                关手续,由爱普尔向监管银行提交《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监管银行应将共管账户中相当于转让价款的款项划转至爱普尔
                的指定银行账户。
    4、协议的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并盖章后生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份
转让协议已生效。
    5、转让股份的过户
    爱普尔与林志强先生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的公证后,立即一同向深交所提交股
份过户登记申请手续。
    6、锁定期承诺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
    (二)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ROOM 2702 27/F OMEGA PLAZA 32 DUNDAS STREET
                  MONGKOK KL
    受让方:叶激艇 先生
    身份证号:350221197105170052
     2、基本内容
    爱普尔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与叶激艇先生签署了《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向叶激艇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圣莱达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2,200,000 股,占圣莱达总股本的 1.375%。
    3、标的股份的转让
    (1)标的股份
    爱普尔同意将其持有的圣莱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00,000 股以及由此所
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叶激艇先生。
    (2)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a) 叶激艇先生同意就标的股份向爱普尔支付人民币 67,386,000 元的转让价
       款。
    (b) 转让价款的支付:
            i.   叶激艇先生应当不晚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
                 全额电汇至共管账户,监管银行或叶激艇先生将就监管资金入账
                 事宜书面通知爱普尔和叶激艇先生;
           ii.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登记前,爱普尔指示监管银行将爱普尔就
                 本次权益变动所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从共管账户划转至相关税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务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缴纳预提所得税,该等缴纳预提所得税
                  视为叶激艇先生已经支付给爱普尔的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iii.   爱普尔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目标权益转让给叶激艇先生的相
                  关手续,由爱普尔向监管银行提交《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监管银行应将共管账户中相当于转让价款的款项划转至爱普尔
                  的指定银行账户。
    4、协议的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并盖章后生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份
转让协议已生效。
    5、转让股份的过户
    爱普尔与叶激艇先生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的公证后,立即一同向深交所提交股
份过户登记申请手续。
    6、锁定期承诺
    无。
    (三)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ROOM 2702 27/F OMEGA PLAZA 32 DUNDAS STREET
                  MONGKOK KL
    受让方:杨宁恩 先生
    身份证号:330205195112150612
     2、基本内容
    爱普尔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与杨宁恩先生签署了《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向杨宁恩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圣莱达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5,000,000 股,占圣莱达总股本的 3.125%。
    3、标的股份的转让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标的股份
    爱普尔同意将其持有的圣莱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00,000 股以及由此所
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杨宁恩先生。
    (2)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a) 杨宁恩先生同意就标的股份向爱普尔支付人民币 153,150,000 元的转让
       价款。
   (b) 转让价款的支付:
            i.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爱普尔与杨宁恩先生应立即合作办理本协
                 议公证事宜,以准备向深交所提交目标权益的过户登记申请手
                 续;
           ii.   爱普尔与杨宁恩先生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并取得商务部门就
                 股份的转让之批准性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杨宁恩先生应将转让
                 价款全额划转至爱普尔的银行账户。
   4、协议的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并盖章后生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份
转让协议已生效。
    5、转让股份的过户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爱普尔与杨宁恩先生应立即合作办理本协议公证事
宜,以准备向深交所提交目标权益的过户登记申请手续。
    6、锁定期承诺
    无。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无。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
    无。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经过本次权益变动后,爱普尔持有的圣莱达股权比例由 9.375%降至不再持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有。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七、其他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
公司的负债或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其他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的相关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所涉交易初始日前 6 个月内,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25,000,000 股上市公司无限制流通股。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5 年 8 月 19 日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证书、董事身份证等证照的复印件、
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圣莱达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74-87522994
    联系人:叶洋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298 号
股票简称           圣莱达                          股票代码
                                                                       ROOM 2702 27/F OMEGA
信息披露义务人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PLAZA    32   DUNDAS
名称               司                              注册地
                                                                       STREET MONGKOK KL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15,000,000 股                持股比例: 9.375%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15,000,000 股                     变动比例:    9.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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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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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承诺人: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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