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3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安保先生主持,经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3,059,279.80元,同比增长4.60%;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75,558.65元,同比增长20.14%;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732,557.60元,同比增长13.1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完整,能
够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