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 09:30 在机场信息大楼 501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8 人,其中独立
董事 2 人。董事长汪洋、董事张功平、陈繁华、秦里钟、吴悦娟、张淮和独立董事张建
军、汪军民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黄亚英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
独立董事张建军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 2 人、高管 4 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刊登在 2015 年 8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