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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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315 公司简称:福鞍股份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穆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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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4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5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8
第五节重要事项. 19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4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第九节财务报告. 42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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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福鞍股份
指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鞍机械、子公司指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金丽华仁指鞍山金利华仁经贸有限公司
福鞍控股指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指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6月 30日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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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福鞍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LIAONING FU-AN HEAVY INDU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FU-A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玲秦帅
联系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电话 0412-8492288 0412-8437608
传真 0412-8492100 0412-8492100
电子信箱 fazg@lnfa.cn fazg@lnfa.cn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4016
公司办公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4016
公司网址 www.lnfa.com.cn
电子信箱 fazg@lnfa.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福鞍股份 603315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10305034755
税务登记号码 210311761843408
组织机构代码 76184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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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1,641,759.95 209,797,631.71 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33,267.73 26,531,775.61 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4,468,122.45 20,546,640.55 19.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02,097.32 46,967,949.93 -70.1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10,746,811.82 343,439,944.09 77.83
总资产 963,530,302.14 1,046,581,814.06 -7.9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92 0.3538 -6.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92 0.3538 -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36 0.27 8.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8 7.46
减少15.82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0 5.78
减少3.11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公司运行情况良好,订单充足,收入利润均有增加。公司于 2015年 4月上市成功,股数由 7500万股变为 10万股,受此影响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有所下降.由于上市后净资产增加,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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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578,590.0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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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613,444.73
母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812,027.75,所得税率为
15%,子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766,562.26,所得税
率为 25%。
合计 2,965,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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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步回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同时国家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在此环境下福鞍股份遇到挑战的同时,也创造出了良好的改革机遇,在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改革创新”的整体思路指导下,董事会统一观点、脚踏实地的把改革创新落实到经营生产中去,推动改革创新掷地有声、落实有效。努力提高管理、技术、质量水平,在加生产大技术成熟的批量件的同时继续开发高精端产品,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建设一支适应市场能力强,能打硬仗的管理团队。
为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行业形势,董事会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市场方面:立足高端、战略合作、提升竞争优势。产品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是维系和发展客户
的保障。公司致力于精品铸钢件的制造与研发,挖掘市场潜力,积极主动与客户进行对接与交流,得到客户的信任与支持。公司在巩固国内客户的同时继续加强与国外客户的合作,报告期国外客户的收入增长百分之二十。
2、技术创新:没有创新企业就会停滞不前直至被市场淘汰,努力提高全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创
新意识,勇于接受新的事物新的思想。创新不能纸上谈兵要从一道工艺,一个产品开始将创新落实到实处,提高产品,提升工作效率,节约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32项专利技术。
3、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完整的运营体系,不断提升公司营运效率与管理水平。
在公司的经营发展上不仅要纵向和公司历史比较,也要横向和其他企业比较,拓宽眼界,借鉴和学习其他企业的成熟的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日常管理上以成立 MPP领导小组为契机,强化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树立每个员工的责任意识。
4、人才培养:公司用人尤其是管理人员要看其自身素质及对工作的热情,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一
定要予以撤换,重用人才不看关系不看面子,以能否给企业发展带来效益为第一衡量标准。公司大力培养年轻人,培养年轻人充分发挥其活力与激情,用他们新的思维不断接近市场的变化甚至引领市场的发展,推陈出新虽将带来短期阵痛,但要以长远发展的目光看问题,长痛不如短痛,用年轻人的活力与新思维,推动公司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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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11,641,759.95 209,797,631.71 0.88
营业成本 150,895,414.62 152,937,184.13 -1.34
销售费用 3,957,507.66 2,353,637.01 68.14
管理费用 10,973,640.63 9,192,339.95 19.38
财务费用 12,873,909.98 17,572,812.43 -2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02,097.32 46,967,949.93 -7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7,084.50 -11,341,360.54 45.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39,693.10 -56,164,363.70 4.5
研发支出 2,599,971.95 2,342,746.14 10.98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及产品单价略有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优化管理考核方式、节能减排等管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产品成本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系公司主要客户美国 GE集团收取的超额订单折扣及出口代理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系公司上市宣传咨询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系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偿还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增加,系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基本完工,本期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本期公司上市成功募集资偿还贷款,公司贷款额减少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同比增加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本报告期,对比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公司营业收入完
成年度预算金额的 47.03%,期间费用完成年度预算金额的 51.0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完成
年度预算金额的 45.46%,整体经营业绩基本达到年初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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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铸造行业 209,153,403.37 150,553,265.44 28.02 0.49 -1.34 增加 1.33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火电设备铸件
72,071,784.01 51,310,832.21 28.81 -6.76 -12.89 增加 5.01
个百分点
水电设备铸件
42,759,001.36 33,976,717.81 20.54 -15.14 -18.22 增加 3个
百分点
其他铸件 87,561,934.22 61,280,901.88 30.01 23.35 31.60 减少 4.39
个百分点
机械加工 6,760,683.77 3,984,813.54 41.06 -20.93 -20.68 减少 0.19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其他铸件收入同比增长,水电、火电和机械加工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加强与美国 GE集团轨道产品上的合作,订单总量增加。其他铸件毛利下降,主要系按照与美国 GE集团轨道交通产品协议,产品单价降低所致。火电、水电产品毛利上升,主要由于企业加强管理、节能减排等措施使整体成本下降。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 16,769,341.86 178.11
东北地区 43,988,236.78 -46.52
华东地区 35,062,576.07 178.43
西南地区 13,947,487.61 -43.92
国外 99,385,761.05 20.62
合计 209,153,403.37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东北、西南地区收入下降,华东、华北及国外收入增加系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与美国 GE集团、法国阿尔斯通集团加深合作所致。美国 GE集团主要加工商位于山东地区,阿尔斯通集团总部位于天津地区,所以该区域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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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客户资源优势
国内外重大装备生产商对配件供应商的选取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认证流程。首先,生产商要对供应商的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调研,对硬件上满足生产条件的供应商给予认证的机会;接下来,设备生产商会指派检查员对供应商工艺流程、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设备生产商会向供应商提供少量产品订单进行试生产;最后,试产产品检验符合设备生产商要求的,才能正式进入设备生产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以上过程从双方开始接触到正式生产,往往需要一到两年时间。由于更换合格供应商的机会成本较大,设备生产商一旦对特定供应商完成认证,双方一般会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长期以来积累了较多优质客户资源,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上海电气集团、北方重工集团等众多国内厂商提供电力、矿山机械、重型机械等领域的配套铸件产品,同时也是日本东芝、日本三菱重工、丹麦史密斯、美国通用电气、法国阿尔斯通、德国福伊特水电、德国西门子、印度 BHEL等跨国公司的合格铸件供应商。
2、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是发电设备、轨道交通及工程机械配套大型铸钢件,其中核心产品包括 60万千瓦及以上级别大型汽轮机组配套铸钢件(包括百万千瓦及以上级别超临界、超超临界汽轮机配套铸件),重型燃气轮机配套缸体铸件,70万千瓦及以上级别大型水力发电机组用铸钢件、轨道交通转向架以及重型工程机械配套铸件。上述产品属于大型铸钢件中的高端产品,且在发行人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
3、制造设备及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工艺设计、造型、熔炼、精炼、热处理、探补、机械加工等一系列完整的铸件生产设备,完善的设备在保证公司铸造工艺的可行性、稳定性,提高大型铸造件特别是高端复杂铸钢件的质量品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得公司在硬件方面具备了参与大型高端铸件行业竞争的实力;在工艺方面,公司全部生产过程采用 PLC计算机数字模型控制系统;铸造工艺采用酯固化碱性酚醛树脂砂自硬工艺(a-Set法),此工艺可有效提高合金铸件质量;公司工艺废砂再生回用率达到 90%以上。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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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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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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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年首次发行 269,250,000.00 269,250,000.00 269,250,000.00 -
合计/ 269,250,000.00 269,250,000.00 269,250,00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3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2,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 10.77元/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162
号),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25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
费用人民币 29,376,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9,873,600.00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5年 4月 20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1,678,568.59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231,723,000.00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231,723,0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剩余 8,150,600.00元,此款项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于 2015年 5月 31日前全部竣工投产,剩余8,150,600.00元于 2015年 6月 30日前作为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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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进度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情况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重大技术装备高端铸钢件制造项目
否
92,161,100.00 84,010,500.00 84,010,500.00
是已完工 125,240,000.00
是
水轮机组关键铸钢件精加工项目
否
68,398,700.00 68,398,700.00 68,398,700.00
是已完工
45,244,000.00
否尚未达到 100%生产能力
超超临界火电缸体、阀体及轨道交通转向架加工项目
否
79,313,800.00 79,313,800.00 79,313,800.00
是已完工
88,846,300.00
否尚未达到 100%生产能力
合计/ 239,873,600.00 231,723,000.00 // 259,330,300.00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后低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发行前,公司用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投入项目建设,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2692号),截至 2015年 5月 5日,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239,873,600.00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31,72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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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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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元
注册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号
持股比例 100%
主营业务机械制造、加工;结构件制作;设备安装。
主要财务数据报告期末:总资产:212,151,097.88元,净资产:
128,634,084.86元,营业收入:26,138,882.95元,
净利润:3,359,892.41元。
公司名称鞍山金利华仁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00.00元
注册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号
持股比例 100%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冶金炉料、五金工具、机电产品、一般劳动保护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经销。
主要财务数据报告期末:总资产:12,919,155.28元,净资产:
4,497,552.23元,营业收入:14,808,141.54元,
净利润:-165,885.18元。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不适用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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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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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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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是否存在反担保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0,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0,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0,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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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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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吕世平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014/04/14
上市后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福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鞍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2014/04/14
上市后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持股 5%以上股东李士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2014/04/14
上市后 12个月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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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福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鞍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持股 5%以上股东万洪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014/04/14
上市后 12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吴迪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014/04/14
上市后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吕世平
吕世平(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的实际控制人,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
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2012/02/23
长期有效
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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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
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
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
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的控股股东,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
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
本公司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
长期有效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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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持股 5%以上股东李士俊
李士俊(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
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
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
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长期有效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解决同业竞争
持股 5%以上股万洪波(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2012/02/23
长期有效
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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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东万洪波
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
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
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
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吴迪
吴迪(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
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
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2012/02/23
长期有效
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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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
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稳定股价公司
福鞍重工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该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相关主体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承诺: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措施实施完毕,公司股价仍出现
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福鞍重工将在该情形出现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单一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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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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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④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可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⑤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⑥回购结果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稳定股价
控股股东
福鞍重工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该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相关主体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福鞍控股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成就
后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福鞍重工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福鞍控股增持股份的计划。
(2)福鞍控股增持公司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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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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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福鞍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福鞍控股单一年度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不少于其最近一次从福鞍重工获得现金分红的 20%;
③单一年度福鞍控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福鞍重工获得现金分红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如福鞍控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重工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福鞍重工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回购公司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在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次一交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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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公告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福鞍控股将同意或督促福鞍重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或由其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购买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回购价格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
若公司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回购
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在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次一交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福鞍控股将同意或督促福鞍重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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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或由其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购买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回购价格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
若福鞍控股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