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
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烯碳新材,证券代码:000511)
自 2015 年 8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8 月 5 日、8 月 12 日和 8
月 19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2015-050、
2015-051)。
经与有关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
组。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
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烯碳新材,证券代码:000511)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9 月 1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
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
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
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
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
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
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
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
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