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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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郭天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存芳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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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7
第五节重要事项. 1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9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2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2
第九节财务报告. 23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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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石大胜华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大信所、审计机构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石大科技指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瑞丰公司指东营市瑞丰石油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大控股指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复星谱润指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谱润指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金达源集团指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
石大石化指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
日照源丰指日照源丰沥青化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胜华贸易指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胜华新材料指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胜华包装指东营胜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中石大工贸指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
宏益化工指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
石大维博指东营石大维博化工有限公司
中瑞世通指北京中瑞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石大胜华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dong Shida Shenghua Chem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天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俊奇张丽蕾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489号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489号
电话 0546-8395233 0546-839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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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46-8395233 0546-8395233
电子信箱 sdsh@sinodmc.com sdsh@sinodmc.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48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57061
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48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57061
公司网址 http://www.sinodmc.com
电子信箱 sdsh@sinodmc.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http://www.sse.com.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无变更。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石大胜华 603026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02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地点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18078251
税务登记号码 370502745694238
组织机构代码 74569423-8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http://www.sse.com.cn
七、其他有关资料
无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65,842,415.09 2,869,422,111.08 -4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548,340.60 54,209,816.30 -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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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684,031.83 53,939,388.84 -35.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681,088.08 216,234,958.99 4.3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24,683,842.68 989,709,067.53 33.85
总资产 2,424,105,837.37 2,104,474,037.03 15.1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6 -3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6 -38.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5 -3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 5.62 减少40.9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7 5.59 减少41.5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15年上半年,由于部分生产装置停工,产量下降,导致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销售单价大幅下降,其中 2015年上半年收入占比较大的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和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销售单价分别同比下降 27.87%、14.43%,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45.43%,毛利也大幅下降。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20.5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1,379.9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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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6,124.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710.63
所得税影响额-152,705.16
合计 864,3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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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对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的深加工,围绕碳酸酯类产品打造一体化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以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为核心,以 MTBE、混合芳烃、液化气为主要产品,燃料油、环氧丙烷等产品为辅的格局。同时,公司针对产业链中的副产品进行深加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产业链的竞争优势,依靠产业链延伸和不断做强带动公司整体竞争实力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156,584.24万元,比上年同期 286,942.21万元,同比上年同期下
降 45.43%;完成利润总额 4,459.40万元,比上年同期 7,173.50万元,同比上年同期下降 37.84%;
完成净利润 4,044.17万元,比上年同期 5,840.99万元,同比上年同期下降 30.76 %。截止报告期
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242,410.58万元,比上年度末增加 31,963.18万元,同比增加 15.1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82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6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6.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926,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38,326,145.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1,600,654.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年 5月 26日到账。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565,842,415.09 2,869,422,111.08 -45.43
营业成本 1,413,258,530.83 2,704,392,562.42 -47.74
销售费用 29,286,685.53 29,650,320.50 -1.23
管理费用 42,176,968.39 24,408,376.07 72.80
财务费用 22,810,606.85 34,520,990.38 -33.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681,088.08 216,234,958.99 4.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962,180.01 -93,451,451.93 -4.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032,962.87 -98,562,800.46 284.69
研发支出 57,982,808.09 102,934,615.17 -43.6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45.43%,主要原因是部分装置停工,
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减少,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降低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47.74%,主要原因是部分装置停工,
主要产品销量减少,原材料采购价格降低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 1.23%,基本持平。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加 72.80%,主要原因是折旧费较上年同期
增加 799万元,系石大维博装置停工检修,将装置的折旧费用转入管理费用所致;另外,2015年1-6月份发生的咨询服务费大幅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 33.92%,主要原因是平均贷款金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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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加的 4.37%,主要原因
是 2015年 1-6月份领用期初库存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 4.83%,基本持平。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15年 1-6月份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募集到的资金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无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各项工作进度基本符合年度经营计划。
(4)其他
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碳酸二甲酯
171,599,494.54 142,027,915.34 17.23 -24.71 -26.57 增加
13.79个
百分点
丙二醇 271,304,325.82 223,228,165.87 17.72 -23.18 -23.13 减少
0.31个
百分点
碳酸丙烯酯
29,823,928.41 18,824,634.00 36.88 -18.39 -35.67 增加
85.08个
百分点
碳酸甲乙酯
31,923,935.49 22,873,911.32 28.35 -8.74 -12.70 增加
12.94个
百分点
碳酸二乙酯
37,769,424.30 26,883,329.35 28.82 -17.46 -17.51 增加
0.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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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点
碳酸乙烯酯
31,361,573.72 26,409,096.18 15.79 -19.37 -19.07 减少
1.94个
百分点
环氧丙烷
9,187,767.52 7,652,479.86 16.71 -62.92 -63.89 增加
15.74个
百分点
二氯丙烷
9,179,268.54 7,308,687.83 20.38 -37.70 -42.33 增加
45.76个
百分点
甲基叔丁基醚
666,962,673.01 637,994,078.85 4.34 -39.14 -40.02 增加
47.73个
百分点
混合芳烃
49,112,503.76 47,460,323.75 3.36 -84.19 -85.21 增加
201.59
个百分点
燃料油 48,654,282.06 47,595,450.93 2.18 -73.46 -75.33 增加
141.53
个百分点
液化气 142,398,954.69 138,732,079.77 2.57 -66.48 -66.47 减少
1.15个
百分点
其他产品
38,278,383.19 37,071,130.49 3.15 -39.69 -41.39 增加
816.02
个百分点
合计 1,537,556,515.05 1,384,061,283.54 9.98 -46.15 -48.61 增加
75.89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主营产品以碳酸酯类产品、甲基叔丁基醚、液化气等产品为主,由于 2015年 1-3月份生物燃料装置进行了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停工,第二套 20万吨混合碳四深加工装置停工,产品产量大幅下降;另外,各主营产品的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都有不同幅度的降低,以上因素导致了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外地区 266,425,267.55 -13.59
国内地区 1,271,131,247.50 -50.09
其中:华东 938,258,657.11 -45.95
华北 169,064,632.95 -59.35
东北 23,275,512.84 -77.78
华南 82,607,995.42 -23.87
华中 15,856,808.72 -75.34
西北 21,093,723.76 -79.85
西南 20,973,916.70 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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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碳酸酯类产品近 50%出口,由于销售价格下降,本年出口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国内地区产品主要以华东、华北、华南地区为主,由于产量下降,产品价格下滑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向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了以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为主导的一体化生产体系,与单一生产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生产企业相比,实现了主导产品生产过程的优化产业链配置。经过上述产业链配置后,公司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竞争力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产品成本、产品质量等综合竞争力指标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
公司完整的产业链竞争优势,保障了生产各环节原材料供给的稳定性,减少了对外部供应原材料的依赖以及外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上下游生产环节互为原料,生产过程中各中间产品被充分利用和转化,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了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通过上述产业链内资源、能源和产品的循环利用,避免了简单粗放式加工产生的资源浪费,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能耗、物耗,节约了生产成本,符合国家节能降耗的产业政策。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对产业链中副产品的深加工,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逐步实现了从简单生产加工型化工企业向一体化精细化工型企业的转变。
(2)公司具有同行业中为数不多比较完整的提供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原料的能力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是锂电池产业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锂电池成本的 12%左右。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一般由锂盐、溶剂、添加剂混合而成,其中锂盐比例一般在 8%左右,溶剂 80-90%,添加剂 5-10%,具体比例将视下游客户的需求而定。现有的溶剂主要由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乙烯酯等五种碳酸酯类产品构成,具体配比方式将视下游客户的需求而定。
由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重要性及独特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厂商在选定电池级溶剂供应商前均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历时较长,在此期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会与电池级溶剂供应商的技术部门进行细致的沟通,以保证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质量,最终保证锂电池产品性能的稳定。在通过细致的审查选定电池级溶剂供应商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厂商倾向于与电池级溶剂供应商保持长期而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一个供应商能够同时提供多种电池级溶剂,有助保证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品质,因此此类供应商将更加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现已完成了 5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产品的产业链建设,是国内能够同时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厂商提供 5种溶剂的企业,因此公司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绿色化工优势
公司始终倡导绿色化工产业链概念,提出了“绿色化工”计划,积极推进绿色化工产业链的延伸,摆脱传统化工粗放式生产经营模式,将“资源-废物”排放的线性物质流动过程转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物质流动过程,将绿色化工的解决方案应用于市场,逐步赢得了政府和市场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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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认同。
公司现有主导产品碳酸二甲酯是无毒、绿色、环保的化工原料,在涂料、胶粘剂、医药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以碳酸二甲酯为中间体或溶剂的各类产品能有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是二十一世纪绿色化工产业的基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和社会对于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绿色化工将成为化工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始终坚持“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发展原则,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导向,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市场环境的日趋完善,以公司为代表的绿色化工企业将逐步替代传统高污染高能耗的化工企业,进而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形成更具市场竞争力的绿色化工企业。
(4)低碳经济优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能源需求越来越旺盛,而传统非再生能源的有限性使得能源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清洁能源技术,优化产业结构。
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截止到 2008年,中国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 1/3左右。
未来碳排放权将会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企业通过购买碳排放权实行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公司在生产碳酸二甲酯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零排放,而且每吨产品消耗 0.7 吨二氧化碳。随着公司
拟新建 10万吨/碳酸二甲酯扩建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形成 1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能力,将会每年消耗 10万多吨的二氧化碳。在满足自身对碳排放需求后,还能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进行交易获取收益,进而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5)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大型连续制备碳酸二甲酯(DMC)工业技术开发及应用》2009年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评为科技进步一等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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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 首次发行 329,926,800.00 291,623,891.36 291,623,891.36
合计/ 329,926,800.00 291,623,891.36 291,623,891.36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91,623,891.36元(其中:10×104吨/年碳酸二甲
酯项目 200,000,000 元;研发中心项目 15,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 76,623,891.36元),余额为 54,147.23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进度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情况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10×104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
否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是 50% 27,237,704.15 是无
研发中心项目
否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是 无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6,600,654.31 76,623,891.36 76,623,891.36 是 100
%
无
合计/ 291,600,654.31 291,623,891.36 291,623,891.36 // 27,237,7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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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76,623,891.36元中含募集资金中行黄河路支行账户利息23,237.05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无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行业类型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化工行业化工系列产品生产 5,000.00 55.40 55.40
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子公司化工行业化工系列产品生产 5,000.00 100.00 100.00
东营石大维博化工有限公司子公司化工行业化工系列产品生产 15,000.00 100.00 100.00
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贸易行业国际国内贸易 2,000.00 100.00 100.00
东营胜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孙公司加工制造包装制品生产 380.00 100.00 100.00
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化工行业化工系列产品生产 2,200.00 40.00 40.00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不适用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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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无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是否存在反担保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0,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0,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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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总额(A+B) 50,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6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无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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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1.关于股份减持(1)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本
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票。(4)如本公司违
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年。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2.关于股价
2015年 5月29日--2018年 5月28日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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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3年
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且发行人及本公司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2)本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本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 3个月内,以合计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3)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若本
公司未向发行人送达增持通知书或虽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发行人有权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发行人所有,直至累计金额达 3,000万元止。
股份限售
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 5月29日--2016年 5月28日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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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其他承诺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5年 4月 23日召开的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无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持续推动公司制度化、流程化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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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152,000,000 100.00 152,000,000 75.00
1、国家持股 +5,068,000 +5,068,000 5,068,000 2.50
2、国有法人持
股
62,252,446 40.96 -5,068,000 -5,068,000 57,184,446 28.21
3、其他内资持
股
89,747,554 59.04 89,747,554 44.2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3,517,554 28.63 43,517,554 21.47
境内自然人持股
46,230,000 30.41 46,230,000 22.8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50,680,000 50,680,000 50,68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
股
50,680,000 50,680,000 50,680,000 25.00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52,000,000 100.00 50,680,000 50,680,000 202,680,000 100.00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 5月 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824]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51元,公司股本变更为 202,68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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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无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6,25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股份状态
数量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5,068,000 57,184,446 28.21 57,184,446
无
国有法人
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997,001 10.36 20,997,001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2,102,999 5.97 12,102,999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 3.45 7,000,00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5,068,000 5,068,000 2.50 5,068,000
未知
未知
北京中瑞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417,554 1.19 2,417,554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郭天明 1,829,650 0.90 1,829,650
无
境内自然人
张忠祥 1,649,650 0.81 1,649,650
无
境内自然人
杜寿考 1,629,650 0.80 1,629,650
无
境内自然人
于海明 1,499,650 0.74 1,499,65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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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许卫东 655,900 人民币普通股
655,900
宋玉兰 644,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4,000
姚志坚 37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200
冯伟成 343,429 人民币普通股
343,42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钰雅韵 34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83,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6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赢通 294号单一资金信托
208,1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100
韩笠皇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张懿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王连一 19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200
周建洪 17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57,184,446 2018.5.29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 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997,001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2,102,999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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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5,068,000 2018.5.29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6 北京中瑞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417,554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 郭天明 1,829,650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 张忠祥 1,649,650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 杜寿考 1,629,650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 于海明 1,499,650 2016.5.29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