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与三家战略投资者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与三家战略投资者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后认为: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控股子公司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与三家战略投资者签署投资框 架协议。 独立董事:温素彬、黄庆安、尉洪朝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1-
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与三家战略投资者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5-08-19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